使用舞台灯光的四大基本原则

舞台灯是歌舞厅、演播室、夜总会、酒吧、剧场、KTV包房、音乐厅和家庭及小型聚会场所效果用灯的总称。按其类别可分为:智能灯、激光灯、效果灯、家庭及小型聚会用灯等及相配套的控制设备。
      智能灯:各种电脑扫描灯:俱乐部扫描、DJ扫描、BPM扫描、桶形扫描、V型光束、月光束等。
      激光灯:可产生多种图案效果,单色或彩色的激光灯,绿、红、黄色激光最为常见。
    效果灯:紫光灯、频闪灯、爆光灯、调光灯、追光灯、聚光灯、图案扫描灯,球形扫描灯。
    其他舞台用灯:家庭及小型聚会用灯,智能灯和效果灯的小型化。
  1、颜色:依靠色纸、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。
  2、分配: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,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(颜色)可亮度区别。
  3、强度(指灯光的亮度):必须有足够的灯光,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、外表和细节。
  4、变化:依剧情需要,使灯光的颜色、亮度、运动进行变化.在舞台灯光的具体使用过程中,在减少某一光源前,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,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.尽是避免黑声,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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